借书过期及丢损处理

1.所借文献必须按期归还,过期不还按图书每超期1天,交违约金0.2元,最高为100元。
2.读者应爱护文献,不得圈点、批注、污损、撕毁、裁割和遗失,如有上述现象按规定赔偿。
3.读者借阅文献时,应仔细检查,如发现破损缺页、圈点等情况应当即向工作人员声明,加盖印记,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概由借书人负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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